危房安全检测鉴定评估等级项目实例分析:
1 检测鉴定项目与依据
1.1 检测鉴定项目
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了以下检测鉴定项目:
1)对房屋现状进行检查及检测;
2)结构危险性鉴定。
1.2 检测鉴定依据
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
2)技术服务合同。
2 现场检查及构件危险性鉴定评级
检测及鉴定,并对各单个构件进行危险性鉴定评级,具体结果如下:
1)基础: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第4.2节相关条款,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严重不均匀沉降,未发现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评定地基基础构件为非危险构件(Fd);
2)混凝土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一根为一个构件,未发现混凝土柱有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和裂缝,未发现保护层剥落及主筋锈蚀状况;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第4.5节相关条款,评定混凝土柱构件为非危险构件(Fd);
3)钢屋架:以一榀为一个构件,未发现钢屋架存在杆件弯曲、截面扭曲、节点板弯折状况和钢屋架挠度、侧向倾斜等偏差状况。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2004年版)第4.6节相关条款,评定钢屋架构件为非危险构件(Fd);
危房安全检测鉴定评估等级砌体结构构件评估危险性标准:
2.1 砌体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缝和变形等内容。
2.2 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验算时,应测定砌块及砂浆强度等级,推定砌体强度,或直接检测砌体强度。实测砌体截面有效值,应扣除因各种因素造成的截面损失。
2.3 砌体结构应重点检查砌体的构造连接部位,纵横墙交接处的斜向或竖向裂缝状况,砌体承重墙体的变形和裂缝状况以及拱脚裂缝和位移状况。注意其裂缝宽度、长度、探度、走向、数量及其分布,并观测其发展状况。
危房的改造或处理
学校要对经过规范程序和方法排查、鉴定出的危房进行分类,逐一登记造册,及时作出排危方案。应该改造加固的就加固,应该拆除的就坚决拆除。限期拆除一、二类危房,及时维修加固三类危房。
危房检测鉴定是什么?
已存建筑结构的检测、评价与加固已存建筑结构状况的检测与评价是对其结构及部件的材料质量和工作性能方面所存在的缺损状况进行详细检测、试验、判断和评价的过程其包含的项目内容大致上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结构材料缺损状况诊断,包括材料损坏程度检测,材料物理、化学和力学性能测试及缺损原因的分析判断等;结构整体性能、功能状况鉴定,包括结构承载能力(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等)的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