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存在危险构件的房屋,可根据危险构件的破损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选择下列处理措施:
1 减少结构使用荷载;
2 加固或更换危险构件;
3 架设临时支撑;
4 观察使用或停止使用;
5 拆除部分或全部结构。
一般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1 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2 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3 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处理措施:减少结构上的荷载、加固或更换构件、停止使用、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房屋安全鉴定是指针对需要进行加固、改造、加建等房屋的结构、有可能丧失稳定和承重能力、或者对房屋目前的安全状况不确定的房屋进行的房屋的鉴定检测并为房屋的加固改造提供论依据和基础。 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受委托方要求对房屋进行全面鉴定,确定房屋安全鉴定内容和围,鉴定机构开始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摸清房屋历史和现状,并进行现场查勘。 对房屋处于危险场地及地段时,应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所处场地地质情况,并进行场地危险性鉴定,对房屋的现状进行现场查勘,记录各项损坏和数据。 必要时,需要采用仪器检测并进行结构验算,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定性,确定房屋危险等级,提供加固的处意见。目前一般建筑物的检测鉴定方法主要划分为三种:传统经验法、实用鉴定法、可靠概率鉴定法。 a.传统经验法 有经验的专家通过现场观察和简单的计算分析,以原设计规范为依据,根据个人知识和工程经验对建筑物进行检测鉴定
依照先室外后室内、先下层后上层的原则,按地基基础、墙、柱、梁板、屋架、屋面的顺序逐层、逐间、逐项进行检查,并对鉴定申请中提出和初始调查中确定的重点项目进行重点、详细查勘。此外,要绘制房屋平面图,并在平面图上标明各种损坏构件的部位及损坏程度和数量。
危房是指房屋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