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既有建筑物结构构件的安全性检测鉴定所查出的问题,可根据其严重程度和具体情况有选择性地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1 减少结构上的荷载;
2 加固或更换构件;
3 临时支顶;
4 停止使用;
5 拆除部分结构或全部结构。
1、既有建筑物结构地基基础的主要加固方法有:加大基础底面积法、加深基础法、补桩法、注浆法等。地基基础加固方法的选择,应根据原地基基础的型式、存在的问题、地质情况和施工空间等因素综合考虑。
2、混凝土结构的主要加固方法有:加大截面法、外包型钢法、粘贴钢板法、体外预应力法、改变结构传力途径法、粘贴碳纤维复合材料法等。混凝土结构加固方法的选择及做法,应符合有关规程的相关规定。
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长期发展,我国部分房屋建筑使用年限接近设计期限,或者说结构进入老化阶段,可能大多出现了房屋沉降、倾斜引起的结构损伤。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房屋安全,也影响到每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构的健康状况和安全性评估逐步引起人们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人为本发展新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对房屋使用安全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更加准确科学鉴定房屋的安全状况势在必行。而目前,现代测试技术和计算机信息处理方法的结合,结构工程损伤检测方法、技术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基于时域和频域分析的结构参数辨识理论和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专家系统也广大应用于结构质量检测和评估。
对既有结构进行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进行评定时,应符合现行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原则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评定结果、使用要求和后续使用年限确定既有结构的安全情况。
(2) 既有结构改变用途或延长使用年限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验算宜符合《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的有关规定;
(3) 对既有结构进行改建、扩建或加固改造而重新设计时,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计算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 既有结构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及构造要求宜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